:2026-03-29 9:15 点击:2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政策明令禁止的灰色地带
近年来,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,“虚拟货币

中国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态度经历了从“默许存在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显著转变,早期(2017年之前),由于区块链技术处于探索阶段,“挖矿”被视为技术应用的实践,部分地区甚至将其作为吸引投资的产业,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暴涨,“挖矿”活动迅速异化为高耗能、投机性的逐利行为,引发了一系列问题:
一是能源浪费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尤其是比特币“挖矿”,需要大量高性能计算机设备24小时运行,耗电量惊人,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,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挪威全国用电量,而中国曾一度占据全球算力规模的65%以上,给能源供应带来巨大压力。
二是金融风险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“挖矿”产业链滋生出炒作、传销、非法集资等乱象,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,三是技术安全隐患。“挖矿”活动可能导致大量计算机算力被占用,甚至成为黑客攻击、传播恶意软件的工具。
基于上述问题,中国政策层对“挖矿”的态度逐步收紧,2017年,七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首次明确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业务属于淘汰类产业”,2021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9·24通知”),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并要求“虚拟货币‘挖矿’业务立即停止”,随后,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等“挖矿”算力集中地开展全面清理整顿,关停矿场,禁止新增“挖矿”项目,标志着中国对“挖矿”的监管进入“全面禁止”阶段。
尽管政策明令禁止,但仍有部分人员或组织试图通过隐蔽手段开展“挖矿”活动,其原因主要包括:
一是利益驱动,虚拟货币价格的暴涨(如2021年比特币价格突破6万美元/枚),让“挖矿”成为“一本万利”的诱惑,尽管国内禁止“挖矿”,但部分矿工通过“翻墙”使用境外矿池,或转移到海外(如中亚、北美地区)继续“挖矿”,试图逃避监管。
二是技术隐蔽性。“挖矿”设备多为普通计算机或专业矿机,初期难以与普通服务器、数据中心区分,部分“挖矿”行为甚至伪装成“大数据中心”“云计算项目”等,增加了监管难度。
三是地方监管差异,在政策执行初期,部分基层政府对“挖矿”的危害认识不足,或受地方GDP考核影响,对“挖矿”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导致“挖矿”活动屡禁难绝。
“挖矿”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,从能源角度看,即使部分“挖矿”活动转入地下,仍会消耗大量电力资源,与国家“双碳”目标(碳达峰、碳中和)背道而驰,从金融安全角度看,“挖矿”产业链的灰色属性容易滋生洗钱、逃税等犯罪活动,破坏经济秩序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投机性还会误导社会资源流向,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脱节。
需要明确的是,中国禁止的是“虚拟货币挖矿”,而非区块链技术本身,区块链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,在数字金融、供应链管理、物联网等领域具有重要应用价值,国家政策始终鼓励区块链技术创新,支持区块链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落地应用。
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,应明确以下合规边界: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在国内已成为被政策淘汰的“过去时”,在“双碳”目标和国家金融安全战略背景下,任何试图通过“挖矿”牟利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打击,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,唯有顺应政策导向,远离虚拟货币投机,拥抱区块链技术的合规应用,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实现可持续发展,区块链的未来,不在于“挖币”,而在于“赋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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